二人家庭應訂立中期目標:集中能力累積及財富創造

二人家庭應訂立中期目標:集中能力累積及財富創造

家庭理財
By 劉岍聰 on 11 Sep 2018
亞特蘭大大學工商管理博士,西悉尼大學應用財務碩士。 曾任多家上市公司管理及顧問工作,曾任教數家知名大學,包括金融、管理及兒童理財課程;曾出版《為3歲孩子買下80歲未來》兒童理財系列書藉及曾任港澳多家電台節目主持 (包括財經及兒童理財節目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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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期談到有計劃置業的二人家庭,應該如何處理其理財方案。但眾所周知,香港樓價高企,不是所有人也可以即時負擔得到買樓的。這個時候我們必須計算一下,整個家庭是否有能力置業。其實我們教導小朋友還是大朋友都必須知道什麼是需要,什麼是想要的。當然住屋問題絕對是需要,但置業解決住屋問題就是想要了。這個問題我暫時不跟各位詳細討論,但如果讀者們認為暫時未有能力置業的話,短期應該計劃租屋或跟父母同住,唯有二者選其一。長遠一點的計劃,看看有沒有可能申請政府的公共房屋或資助置業計劃。(當然筆者完全明白社會上有很多夾心階層。)

今次最主要跟各位討論的,是有很多二人家庭就是感覺到置業看似遙不可及,但同時又可能需要計劃生育兒女及照顧父母,又希望可以達成短期的旅遊目標或繼續進修,更需要為自己準備退休的問題。這些問題,筆者相信問十位讀者有六、七位都答不出,究竟你希望先做什麼?究竟各位有沒有計劃?

大多數二人家庭的理財問題就是看似看清問題,但實際是無從入手!所以多數是用「船到橋頭自然直」的心態。其實這個現實的問題,筆者也十分理解!因為太多的個人及家庭目標需要處理,但在有限資源下,都不知可以處理什麼。正如上兩篇的文章所說,不同的目標就需要不同的理財產品及投資金額,如果投放錯誤,可能後患無窮的。

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夫婦二人先列出短中長期目標。最基本的長期目標絕對是退休,中期目標可以是置業或生育問題,而短期目標可能是旅遊或進修等事情。列好後就按著二人的能力分配(Distribute)資源在不同的目標上。

先簡單說說,退休計劃MPF已經可以分擔一小部份,所以年輕的二人家庭暫時不太需要集中處理退休問題(不是不處理,而是不需要集中處理),二人家庭更應集中處理中期目標問題,而中期目標應集中以累積(Accumulation)及財富創造(Creation),看似很學術的問題,但事實上就是俗語的錢搵錢。

坊間有很多彈性很高的基金儲蓄計劃,可以同時在一定時段後隨時提取大部份投資款項而不用收取手續費。又或我們可以自行開設兩個不同的股票或基金戶口,以月供股票或基金的方式分開處理長中期及短期的目標。長中期及短期的資金分配,可約各佔家庭總收入減去必要開支後的一半,即長中期佔50%,短期佔50%。

二人家庭時期,夫婦二人年紀應不會太大,所以中長期的投資可以進取一點。反而短期的投資應該趨向穩健。

我們為什麼需要這樣做呢?在沒有特定的目標情況下,中長期目標會隨著時間或投資成果而轉變。反之,短期目標較為實在,確定性亦較高。

中長期目標可以因應當時的投資成果而調節,亦可按特定時間,如每半年改變一下投資策略及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