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走,還是不走?移民台灣須知】

【走,還是不走?移民台灣須知】

海外移民
By 胡國威 on 28 Apr 2020
《胡.說樓市》Facebook專頁創辦人,資深傳媒人,「有線電視」台柱節目《樓盤傳真》的前副地產採訪主任,負責該節製作。 早年加入《星島日報》及《成報》地產版,於2005年起擔任「有線電視」最長壽節目《樓盤傳真》主持及編輯,以不偏不倚及中立角度剖析市況,並成功為節目建立知名度及認受性。 2017年9月離開「有線電視」,成立網上平台《胡.說樓市》,冀能更貼地更直接與大家一起探討各樣樓市議題;不論本地住屋,以至海外投資等,繼續一起研究同交流!

社運下的香港,港人再萌生移民的念頭,我們亦收到不少谷友查詢相關議題。不夠錢移民美加澳紐英,大家都將焦點放在東南亞地區,以至文化背景相近的台灣,究竟移民台灣又有什麼條件?

回首6年前,台灣仍設「存款移民」,當時大約投資500萬元台幣,並放在台灣一年便可獲存款證,之後便可申請居留證;惟有關政策於2014年已取消,香港人若移民台灣多數靠「投資移民」,以最少600萬元新台幣在當地開設公司,,有關資金折算大約150萬港元。

踏入2020年,台灣當局最近亦公布最新要求;移民台灣的申請人,必須承諾營運或投資該公司最少三年,同時需要以實體店形式經營;期內更要聘請兩名台灣人作全職員工,以及聘請合資格會計師核數。(申請流程詳見:請按 )

同時,申請人亦須向有關當局列明經營詳情及資金來源證明;獲批居留證後,須要坐「移民監」:即在台灣住滿一年,該一年內出境不多於30天,才可申請「定居證」。其後連續居住兩年,每年超過270日就可獲取「身分證」。

問題是,如果購買一層600萬元新台幣的物業,是否可以申請「投資移民」呢?答案是不可以!不過,我們也聽過一些個案,就是有些人會透過開設公司,並將公司業務註冊為「不動產買賣」或「不動產租務」然後買樓。但當然公司業務的註冊是否受理,就由「台灣經濟部投資審查委員會」負責審批。

另外,用公司買樓也有洗費的。例如以公司業務作收租用途,每年公司營業額的5%需被政府抽稅,另收租所得的純利也要被徵收17%。以至買樓也有其他雜費開支,例如政府會徵收類似香港地租及差餉的「地價稅」、「房產稅」。至於評稅準則,就視乎物業面向的街道而定。而且若本身購入的屬分層住宅,還會視乎建築材料,例如是水泥、玻璃、鋼筋而定。